一纸协议化干戈,温情调解续亲情

字号:        

时间:2026-04-16     浏览量:17

近日,随州中院成功调解一起因租金归属问题引起的不当得利纠纷,不仅明确了租金权益归属,保障了老人的养老所需,也守住了家庭亲情,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早些年,因道路改建,熊某与其子女商议后决定对所涉房屋进行改建,约定改建后的房屋产权登记至两个儿子陈某、陈某某名下,但房屋若用于出租,则租金收益归熊某所有,作为其养老生活费用。多年来,该房屋租金一直由熊某收取。直至2023年,儿媳程某开始经手租金,并称已由其丈夫陈某转交至婆婆熊某,然而熊某表示从未收到该笔款项。2024年,陈某因车祸去世,租金去向成谜,家庭矛盾骤然激化。熊某认为自身养老保障落空,遂将其儿媳程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租金。经一审法院判决后,双方上诉至随州中院。

图片1.png

“房子是我和老伴一辈子的心血,当初说好租金给我养老,现在儿子不在了,我连基本生活费都没了着落......”庭审中,熊某泣不成声。


程某则坚称租金已全部交给丈夫,如今“死无对证”,自己独自抚养孩子,经济负担较重。


双方情绪对立,各执一词。承办法官意识到婆媳两人本就因陈某的去世处于情感脆弱期,纠纷更加剧了彼此的不信任。即使一时解决历史租金归属问题,后续租金收取、抚恤金分配等问题也可能引发新的冲突。于是承办法官决定将工作重点从“审判”转向“修复”,进行家事案件的调解工作。


“这起案件,如果僵硬适用证据规则,判决结果很可能是一方败诉并强制执行,但家庭裂痕将永久难以弥合。我们选择调解,是想做三件事——查清事实、界定权利、修复关系。”之后,承办法官赶往案涉房屋所在地向承租人了解租金交纳情况,承租人何某表示:“早些年的租金一直是以现金的方式交给熊某,这两年确实生意忙走不开,经熊某同意后,改为转账至程某账户。”

在了解情况和双方各自诉求后,承办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倾听的方式,分别与婆媳二人推心置腹沟通。对年迈的熊某,承办法官耐心劝慰:“大娘,儿媳说您以前跟她关系就像亲母女一样,现在儿子走了,孙子还在,家和才能万事兴。”在承办法官的劝解下,老人逐渐松口,表示愿意降低诉求金额。

对儿媳程某,承办法官则真诚开导:“程姐,我了解你的难处,但熊大娘年事已高,她要的不仅是钱,更是一份安心和依靠。一家人没有解不开的结......”

在承办法官多次调解下,婆媳二人终于放下对立,握手言和,当场签订调解协议,约定由儿媳程某向熊某返还租金26000元,后续租金收益依旧归属熊某,案件圆满化解。

“家事无小事,件件连着民心、系着亲情。在家事审判中,我们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方式,以司法力量守护家庭温情,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随州中院民一庭庭长杨亘表示。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