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法院首次“一裁解封”破产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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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04     浏览量:532

2024年1月30日,随县人民法院向随县不动产登记局送达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解除相关单位(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对破产企业湖北炎帝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上述不动产及附属不可拆分机械设备的所有查封。该局当日办理了解封手续。本次解封是随县人民法院适用市中院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优化破产财产查询、解封及处置机制的实施细则》首次“一裁解封”破产财产。

2022年12月5日,湖北炎帝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产及附属不可拆分机械设备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变卖,汉东投资(随县)有限公司竞得该破产财产,全额付清变价款项。因上述破产财产中有部分财产被相关单位查封,管理人多次向相关单位送达商请协助解除对湖北炎帝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查封的《告知函》无果。2014年1月9日,管理人向随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解封。当月25日,该院经审委会讨论决定,强制解除相关单位(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对破产企业湖北炎帝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上述不动产及附属不可拆分机械设备的所有查封。

据悉,2023年9月5日,随州中院与市公安局等八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优化破产财产查询、解封及处置机制的实施细则》,探索建立“管理人通知解封”、“一裁解封”机制,即对于破产企业财产及破产企业股份被其他办案单位采取强制措施的,可先由管理人或破产案件受理法院向其发函,限期解除强制措施。该办案单位逾期不依法解除的,管理人或破产案件受理法院可向其上级机关发函请求依法予以纠正。该办案单位的上级机关逾期不纠正的,破产案件受理法院可出具解封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同时,明确规定破产案件受理法院应与其他办案单位协商确定强制措施所涉债权的清偿数额,依法保障强制措施申请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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