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心调解让“闹心房”变“舒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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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9-02     浏览量:191

法官,太感谢您了,您帮我解决了大难题,我再也不为这房子闹心了!日前,秦女士来到随县人民法院向程三国法官赠送锦旗,对其细致的调解工作表示感谢。

20195月,秦女士与某置业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一预测建筑面积85.06平方米的双层商铺2021年收房时,秦女士发现该商铺一二层之间原本应搭建楼梯的位置设置了公共电缆和消防管道其担心在此处搭建楼梯有安全隐患。同时,她还发现房屋实测面积比合同约定的预测面积少6.66平方米。之后,秦女士多次找置业公司要求整改,可对方始终没有给出满意方案。20254月,秦女士将置业公司诉至随县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返还52万余元购房款及利息。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程三国及时阅卷后即赶到商铺现场勘察,发现秦女士购买的是一套双层跳空结构的商铺,二层空间需自行浇筑,在秦女士欲安装楼梯的位置,开发商设置公共电缆和消防管道。这些设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铺使用的规划和期待,但尚未达到根本违约法定解除情形结合现场勘查情况,再对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程三国心里有了底。

“50多万的购房款,对于生活在县城的居民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程三国心里盘算着,一判了之容易,可秦女士的难题没解决,还可能加剧其和置业公司的矛盾,必须找到既能维护双方权益,又能实质性化解纠纷的办法。征得双方同意后,程三国决定组织双方调解。

秦女士反馈的问题能否通过整改来完善?与置业公司沟通的过程中,程三国了解到,公共电缆与消防管道的布设,是依据建筑结构特点及实际使用需求科学规划,且该建筑设计方案已按规定完成报备,不得随意变更。

再次到商铺现场走访时,程三国发现该商铺隔壁还有闲置未出售的其他商铺能否为秦女士调一套面积相当的商铺,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进行房屋置换?这样既解决了安全隐患,也不影响双方利益。对于这个提议,秦女士欣然同意,可置业公司这边却犯了难,不愿意开置换的先例。

秦女士对安全隐患的考虑有一定道理,如果出了意外,不仅损害她的利益,也影响公司的形象。程三国多次公司代理人沟通,耐心解释秦女士对安全隐患的担忧。后来,又联系上公司负责人算了一笔经济账:置换后按面积多退少补,公司其实并不吃亏,还能尽快解决纠纷,减少后续麻烦”……经过将近两个月的反复沟通,置业公司最终同意以多退少补的方式为秦女士置换一套商铺。

经测算,置换后置业公司无需退还房屋面积差的折价款,秦女士换来了满意的舒心房8,秦女士与置业公司签订了一份新的房屋买卖合同,顺利完成房屋备案登记随后她主动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至此,该案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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