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随州中院积极探索优化破产财产查询、解封及处置机制,着力解决管理人在接管、调查、管理、处分破产企业财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破产财产处置效率,取得了一定实效。具体为,
高位推进创建工作。制定创建方案,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创建工作。主动向市营商办汇报创建进展,于2023年8月28日促成市营商办召集市自规局、市公安局等九部门召开创建推进会。先后十余次与市自规局、市公安局等职能部门探讨创建实施细则。
破产财产查询更便利。此前,管理人查询破产财产需先向破产案件受理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然后再“登门临柜”相关职能部门及金融机构,费时费力。随州中院从线上、线下两方面予以解决,一是在智慧破产办案平台中链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总对总查控系统,对接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网,实现部分破产财产 “一键查询”。二是为弥补线上查询不足,与市人行等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支持破产企业金融事项办理的实施意见》,与市公安局等八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优化破产财产查询、解封及处置机制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管理人凭受理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等材料即可到各职能部门、金融机构办理破产事务查询业务,同时明确各职能部门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入驻破产企业信息查询业务,实现管理人“一站式”查询。2023年9月5日,新华网报道我市开通破产管理人线上查询不动产信息服务。
破产财产解封有章可循。上述实施细则探索建立“管理人通知解封”、“一裁解封”机制,即对于破产企业财产及破产企业股份被其他办案单位采取强制措施的,可先由管理人或破产案件受理法院向其发函,限期解除强制措施。该办案单位逾期不依法解除的,管理人或破产案件受理法院可向其上级机关发函请求依法予以纠正。该办案单位的上级机关逾期不纠正的,破产案件受理法院可出具解封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同时,明确规定破产案件受理法院应与其他办案单位协商确定强制措施所涉债权的清偿数额,依法保障强制措施申请人合法权益。目前,在审理随州佳诚科技公司、湖北炎帝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中,适用该机制协调相关单位解封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处置合力更大。2022年5月,市政府出台闲置资产处置盘活实施方案,成立资产处置工作专班,运营盘活破产财产。随州中院依托该方案及工作专班,先后10余次与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高新区管委会等会商,研究推进湖北航天双龙、奥龙公司等破产财产处置问题,成功以拍卖形式处置湖北航天双龙公司土地174亩。各基层法院4次组织政府平台公司考察破产企业,并与政府部门召开府院联席会议3次,会商16家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促成政府平台公司“兜底”收购湖北科技公司、湖北齐圣公司等2处多次流拍无法变现财产,释放土地495亩,盘活厂房19.8万平方米。上述实施细则还明确不动产及住建部门对具备独立分宗条件的土地、房产,允许分割转让,对涉及破产企业名下权证续期、遗失补办、建筑物续建、用地规划调整等问题,应尽最大可能向管理人告知具体明确的标准及依据,不得仅以管理人申请不符合规定为由拒绝办理。对于破产企业下落不明的机动车,破产管理人可凭人民法院破产申请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查封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和管理人有效证件申请公安交管部门暂停办理该车辆登记业务。
下一步,随州中院将进一步加强相关职能部门沟通,扩大线上查询破产财产范围,加大破产财产处置力度,持续优化破产财产查询、解封及处置机制,进一步方便管理人履职,提高破产财产处置效率,提升破产审判质效。